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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下)

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主要指什么?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主要指什么?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什么?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5、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恶势力是指什么?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7、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指什么?

①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②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8保护伞是指什么?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9保护伞主要表现形式?

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

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

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

10、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是什么?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11、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12、什么是软暴力犯罪?

软暴力犯罪是指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并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处理。软暴力犯罪主要涉及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

13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14、什么是村霸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15、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提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十必查是指什么?

必查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以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利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违法犯罪线索;

必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16、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提出围绕哪十个方面开展精准打击行动?

严厉打击为牟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插手各类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威胁、利诱、纠集失辍学生、外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在长途客运、货运物流行业强拉客源、抢占货源、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暴力控制运营线路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操纵娱乐场所、地下钱庄、地下黑彩、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操纵网络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利用互联网、举报信采取匿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诽谤、诬告、陷害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黑恶势力;

严厉打击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7、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主要依据是什么?

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吉政法联发〔20191号)

18、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标准是什么?

举报线索由中央政法机关(含全国扫黑办)列为督办案件,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6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9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4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6万元;审判机关未以黑恶犯罪判决(生效判决),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

举报线索被省政法机关(含省扫黑办)列为督办案件,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4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6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3万元;审判机关未以黑恶犯罪判决(生效判决),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

其他涉黑涉恶线索,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3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未以黑恶犯罪判决(生效判决),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

 

 

文字来源:平安吉林